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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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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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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当然是对的,笔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说过,你可以颂扬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骂他为一介暴君,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把真实的历史留下,就不妨碍后人站在更高的历史高度,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胡适原打算在“谨严的历史叙述”中,进行“式的文字”的尝试。“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显然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式的写法,算是回归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岁的胡适认得近一千个字,三岁的胡适失去了父亲,三岁的胡适进入学堂,开始了《九年的家乡教育》。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们会看到有三种主要的力量参与了胡适的成长:一是儒学的人生信条与伦理传统,主要依据着其父亲所编的两本书与学堂中的儒家经典;二是“笑话书”(即,“包括弹词,传奇,以及笔记在内”),使他“得了不少白话散文的训练”与“把文字弄通顺了”;三是他母亲的影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接人待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感谢我的慈母。”
    《从拜神到无神》揭示的是这样的矛盾:程朱理学与神佛迷信;前者提倡“格物穷理”,教人“即物而穷其理”;后者令人迷信神佛地

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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