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将此类剪报保存在日记中,还在上述“章程修正”后加了“此条最无道理”的眉批。
为什么说“此条最无道理”呢?胡适在8月11日写给蔡元培的信中做了解释。
他说:“文化基金董事会章程的基本原则为脱离政治的牵动,故董事缺额由董事会自选继任者。前年我们在上海所拟英国庚款董事会的组织,即依此原则为标准。今忽废去此条,改为董事三年期满由大学院呈请政府任命,便是根本推翻此原则了。”
这就是说,按照原章程规定,董事会一旦成立,其人事变更以及各项事宜就应该脱离政治,不再被政府左右。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保证了中基会及其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也为其他国家退还庚款树立了榜样。然而由蔡元培提出的章程修正案,却从根本上推翻了这个原则。
胡适还对蔡元培说:提出这种建议的人也许是“以为当日政府不良,故须防政治的牵动;今为国民的政府,不应防御其干涉了”。这种想法看似有理,然而“事实上政治是否完全,是否尽如人意,谁也不敢担保”。何况“先生在大学院,能有几年,大学院自身能存在几时,都不可知”。因此学术文化教育事业对于政局的变动和政治的干涉,“似亦不可不防”。此外,胡适还为张伯苓、周诒春等董事作了辩护。
为此,胡适在当天日记中说:“写了一封信给蔡先生,讨论中华文化基金会的事。此事我若不开口,别人更不开口了。故我不能不说几句话。”
第二天,胡适还就此事与傅斯年作了长谈,并表示准备辞去大学院委员和中基会董事。对此,傅斯年当即进行了劝阻,后蔡元培得知后,也来信好言相劝。只是,这两个人对这个
第562章 改组“中基会”的风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