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隐派理论的典范之作。因而蔡元培被视为索隐派红学的集大成者。
《红楼梦考证》是胡适在科学化运动大潮中,运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中国传统人文学术的一种尝试。胡适提出他的科学方法:“……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这种方法的哲学基础是“实验主义”,它有两个主要特征:历史的观念,实验的态度。后来,胡适又将其表述为“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
新红学之“新”,不仅“新”在其研究方法,更“新”在其研究内容。胡适将红学的考证内容限定在作者、版本、时代三个方面。他通过考证,将《红楼梦》的著作权还给曹雪芹,并搜辑到大量作者及其家世的材料,使后人对曹雪芹这位“奇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而对“续书”的研究、脂砚斋的研究以及“探佚”等,都是由作者研究衍生出来的。因为不相信后40回是曹雪芹写的,才有所谓“续书”说;要探究曹雪芹写的后40回是什么样子,才有所谓“探佚学”。至于胡适对作者生卒年的研究,则大体厘清了《红楼梦》创作的年代。
在分析各种关于作者的相对可靠的材料的基础上,得出关于《红楼梦》作者的六条结论,第一条就是肯定该书的作者是曹雪芹。最后,胡适对《红楼梦》的版本进行了考证。胡适的这篇考证是“新红学”的开山之作,是胡适所主张的“考证方法的一个实例”。
1923年,俞平伯写成《〈红楼梦〉辨》
第535章 新红学的开山鼻祖(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