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胡适出门上海求学原不算是什么过分要求。父亲在世时,其二哥三哥都出门到上海求学过,都进过后来胡适进的那所“梅溪书院”,都做过上海南洋公学的师范生,都受过良好的现代教育。这在一乡绅兼官僚的家庭里原是一件不用讨论的事,只是其父亲死后,大梁倒下,家庭财政发生危机,故尔小儿子胡适的出门便成了问题。
胡适的二哥包括三哥应该是考虑到这一层,似乎也不应反对胡适出门去上海,尽管已经拮据的家里还要拿出一部分钱来供胡适交纳学费与饭费。在其二哥点了头的前提下,他母亲才敢“定”胡适搭三哥看病的伴一起去上海。
在决定胡适出门去上海求学的同时,母亲又作出了项相应的重大決定:为胡适包办了婚烟一一与江冬秀缔结了婚约。胡适、江冬秀的婚姻是双方的两位母亲共同拍板的,拍板的时间恐怕便是江夫人吕贤英到中屯亲自相看了胡适之后。
胡适《新婚杂诗》之二:“回首十四年前初春冷雨,中村(屯)箫鼓,有个人来看女婿。匆匆别后,便轻将爱女相许。”正指的是这次历史性的会见与决定。从这首诗最后几句“到如今待双双登堂拜母,只剩得荒草新坟,斜阳凄楚!最伤心,不堪重听,灯前人诉,阿母临终语”来看,胡适对他的岳母还是怀有一腔敬意与歉意的,尽管他对这桩婚姻并不是十分满意。
胡适说:“她只有我一个儿子,只因为爱我太深,望我太切,所以她硬起心肠,看我出门时,不曾掉一滴眼泪。”
慈母的爱已经不能再荫庇自已的儿子,不能亲自在儿子的社会奋斗与入世挣扎中帮他忙了,她只能默默地向天祈祷,只能无声地等候,等候他的儿子成就
第478章 走出家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