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者尚多,或牵连他人,或言之太长,姑不提。即此三事,已足证先生贵人之态度是如何诚恳而严肃的,如何词近而旨远的。
“蔡先生之接物,有人以为滥,这全不是事实,是他在一种高深的理想上,与众不同。大凡中国人以及若干人,在法律之应用上,是先假定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明其无罪;西洋近代之法律是先假定一人无罪,除非证明其有罪。蔡先生不特在法律上如此,一切待人接物,无不如此。他先假定一个人是善人,除非事实证明其不然。凡有人以一说进,先假定其意诚,其动机善,除非事实证明其相反。如此办法,自然要上当,但这正是《孟子》所谓“君子可以欺其方,难罔以非其道”了。
“若以为蔡先生能恕而不能严,便是大错了,蔡先生在大事上是丝毫不苟的。有人若做了他以为大不可之事,他虽不说,心中却完全当数。至于临艰危而不惧,有大难而不惑之处,直有古之大宗教家可比,虽然他是不重视宗教的。关于这一类的事,我只举一个远例。
“在五四前若干时,北京的空气,已为北大师生的作品动荡得很了。北洋政府很觉得不安,对蔡先生大施压力与恫吓,至于侦探之跟随,是极小的事了。有一天晚上,蔡先生在他当时的一个“谋客”家中谈起此事,还有一个谋客也在。当时蔡先生有此两谋客,专商量如何对付北洋政府的,其中的那个老谋客说了无穷的话,劝蔡先生解陈独秀先生之聘,并要约制胡适之先生一下,其理由无非是要保存机关,保存北方读书人,一类似是而非之谈。
“蔡先生一直不说一句话。直到他们说了几个钟头以后,蔡先生站起来说:‘这些事我都不怕,我忍辱至此,皆为学校,但忍
第443章 人格魅力(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