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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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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决心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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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二人踏上行程。于九月十一日抵沪,下榻法租界杜美路二十六号。
    当晚即在寓邸邀请唐绍仪、章太炎、李根源、褚辅成、章士钊、陈宦、饶汉祥、郑万瞻、焦易堂等进行一番密商。
    随后发出一道通电:“元洪忝受国民付托,待罪公仆,德薄能鲜,致有六月十三日之祸。惟念纪纲不可不立,责任不可不尽,业于九月十一日到沪,勉从国人之后,力图靖献,谨此奉闻。”
    又有致广州孙电云:“(上半段与前电同)……我公昔在清季,与元洪共开草昧,休戚与共,惟望共伸正义,解决时局,海天南望,伫候教言。”
    九月十二日,黎元洪在寓所招待新闻记者,发表书面谈话如下:
    “余在国会未曾有正当解释任期之前,总统地位,当然存在。余在京因不能自由行使职权而移津,然天津依然为暴力所包围,乃不得不转而至沪。上海为舆论中心,政治策源地,故余来深欲征取各方意旨,并将中心所怀,报告于众,使各方公判,而求妥善解决之道。连年兵祸,国民已创深痛钜,余素主和平,寻求国是之解决,雅不欲诉诸武力。余对于总统之位,毫无恋栈之意,亦无作下届总统之野心,惟进退授受,当遵法定手续。
    “今法纪荡然,长此混乱,国何以立?余故不惮跋涉而来沪,求各派人士之合作,以维法律而整纲纪。故余南来之宗旨,一言以蔽之曰:维持法律,整饬纪纲而已。至现在北京之摄阁,毫无法律根据,今合法内阁之总理为唐绍仪,仍有施行政事之权力,沪上之国会,为主张正义而来,彼开会时,余当出席报告,请其维持法纪而固国本。余之行动一遵民意,而以法律为根据,如有能整饬纪纲,维持法律

第402章 决心南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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