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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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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杨度的《君宪救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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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附和皇族之徒,有谓前清之亡,亡于立宪者,是欲以皇族之罪加于立宪党,立宪党不任受也。故谓皇族不愿立宪,致酿革命之祸,则可耳;谓立宪不便皇族,致酿革命之祸,则其理何自而通乎?故予谓清室所谓立宪,非立宪也,不过悬立宪之虚名,召革命之实祸而已。
    客曰:清室之事则然矣,民国元、二年中有《约法》、有内阁,有议会,似亦实行宪政,然国会之力万能,**动皆违法,叫嚣纷扰,举国骚然,此种宪政,设令长存,国家亦岂有不亡之理?今子犹谈宪政,国人已觉闻此名词而生戒惧,是亦不可以已乎?
    虎公曰:民国立宪之机,操于民党,民党之所谓立宪,亦非立宪也,不过借立宪之手法,以达革命之目的而已。予于民国元、二年中,每遇革命党人,与之论政,亦多谓非用专制不能统一者,是明知中国程度决不能行极端之民权,乃所议《约法》,辄与相反,是明知之而故违之也,果何故欤?且即以初次《约法》而论,其施行于南京**时代者,尚在情理之中,因参议院将移北方,乃临时加入内阁等制,及种种限制**条文。
    及至后来,国会即据此以束缚**之一切行动,又何故欤?岂真心醉共和,欲行程度极高之宪政乎?非也,不过欲以此削减**之权力,使之不能统一全国,以为彼等革命之预备耳。合前后而观之,自南京**取消之日起,以至湖口起事之日止,一切行为,皆此目的耳。不知者谓此为彼等立宪之宗旨,其知者谓此为彼等革命之手法。
    人并未欲立宪,则但欲革命,而我乃以立宪诬之,并以此诬宪政,不亦冤乎!若云里面虽为革命手法,表面仍为立宪宗旨,究竟不能不谓为立宪,且不能不谓

第169章 杨度的《君宪救国论》(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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