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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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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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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第五号福建一条中“日后另行协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参赞不幡酉吉在电话中争论甚久。日本方面要求袁**把中国的复文底稿,提早透露给日使阅看。
    外交部秘书施履本亲持复文底稿至日使馆,给不久前坠马受伤的日置益公使阅看。
    日置益看到回文后,因“第五号与此次交涉脱离”,并未注明“日后另行协商”,而大发脾气。
    坚决地表示:“这项复文我不便接受!”
    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赶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请示。
    曹乃在复文底稿上加了 “容日协商”字样,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馆送请复阅。日置益复按照自己意图,在回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八日深夜一时才告完毕。
    袁世凯第二天知道了又作了一些屈辱的让步,大为光火。不知是真心还是故作姿态,当然亦或是借题发挥和迁怒与人,当即痛骂曹汝霖不该未经请示而擅作主张,马上把已准备颁给他勋三位的一道命令临时撤销。
    五月九日下午一时,中国的复文由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亲自送到日本驻华公使馆,复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于五月七日下午三时亲以日政.府哀的美敦书送交 中国政.府,并附以说明书七条。该哀的美敦书之结语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国政.府于五月九日下午六时交 出满意之答复,倘届时不能得满意之答复,则日本政.府将施用日本政.府以为必要之方法。今中国政.府为维持远东和平起见,除第五条中之福建问题议定互换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属哀的美敦书之说明七条,承认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中之各款,惟第五号中之五条

第162章 国耻(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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