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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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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名流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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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力主共和,贯彻法治精神,建立“真正共和国”。
    在经济上提出了一系列改善财政、繁荣经济的计划和基本法令,大胆提出了统一中央财政、开放实业发展经济的主张。
    在教育上提出“发扬中国的固有文化,对社会人心实行改造”。
    熊希龄在给袁世凯的一份呈文中指出:“共和成立,各省秩序未尽恢复,争夺相乘,毫无人道。其故由于旧日社会腐败,道德堕落,教育未普及,风俗因之日颓。今欲匡其不及,惟须由教育着手,乃足以济教育之穷。”
    熊希龄(1870.7.23—1937.12.25),字秉三,别号明志阁主人、双清居士。湖南湘西凤凰人,祖籍江西丰城石滩。民国时期政治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和慈善家。
    熊希龄天生聪慧,被喻为“湖南神童”,十五岁中秀才,二十二岁中举人,二十五岁中进士,后点翰林。
    一九八九年因参加百日维新运动被革职。后为端方援引,充当考察宪政五大臣出洋的参赞,嗣后又调奉天盐运使。
    武昌起义后到上海因与立宪派张謇、梁启超等拥护袁世凯有功,出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和热河都统。
    一九二八年出任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委员,一九三二年任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
    一九三七年“八?一三”淞沪会战起,熊希龄在上海与红十字会的同仁合力设立伤兵医院和难民收容所,收容伤兵,救济难民。京沪沦陷后,熊希龄赴香.港为难民、伤兵募捐。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熊希龄在香.港逝世,享年六十八岁。国民政.府为他举行了国葬仪式。
    熊希龄内阁

第137章 名流内阁(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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