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他在六国饭店宴请北洋将领姜桂题、段芝贵。酒席散后,张振武与冯嗣鸿、时功玖分乘三辆马车回旅杜。
途经正阳门时,潜伏的军警突起拦截。按照袁世凯的军令,将张振武捆绑起来,押解西单牌楼玉皇阁京畿军政执法处。
临刑前,张振武还抱一线希望,要求公开审判,根据罪名定刑,“岂可凭空杀人”。
负责监刑的执法处长陆建章晃着袁世凯的命令,“大总统军令上只有‘立予正法’,并未命令审讯。”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张振武怒道:“不料共和国如此黑暗!”
一九一二年八月月十六日凌晨一时,张振武在执法处被绑于木桩上,其腿、肩、脑、腹、胸等处共中六枪,“死时腹裂肠出”。当晚,张振武的亲信、湖北“将校团”团长方维也在旅馆被捕,随即枪决。
这就是震撼民国的“张振武案”。
张振武案发后的第三天,参议院中以张伯烈为首的20名共和党议员提出了《质问**枪杀武昌起义首领张振武案》,指责副总统以非罪要求杀人、大总统以命令擅改法律、违背约法。
报界纷纷发表评论,指责此案与民主法制相悖。于右任主办的《民立报》认为,“共和国家全赖法治,惟法律乃能生杀人,命令不能生杀人;惟司法官乃能执法律以生杀人,大总统不能出命令以生杀人。今以民国首功之人,大总统、副总统乃口衔刑宪,意为生杀!”
《亚细亚日报》评论道:“即使在专制独裁的清朝,汪兆铭谋刺摄政王之后,铁证如山,审判之结果也只是予以监禁,而在倡导法治的民国,没有审讯和证据,下一个命令就能杀人,连清朝都不如!”嘲讽袁世凯
第122章 如此黑暗(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