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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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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小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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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所讥评,前清末叶,虽悬为禁令,而督率无方,奉行不力。顷闻上海南市裁判所审讯案件,犹用戒责,且施之妇女。以沪上开通最早,四方观听所系之地,而员司犹踵故习,则其他各省官吏,保无有乘民国初成,法令未具之际,复萌故态者。”
他着重申明:“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民刑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他项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罚金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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