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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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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国税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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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德昭笑了笑,开始耐心解释:
    “足够了,每人各有分工,互相监督。”
    “比如开封府有某一宗田产买卖,契书上载明的交易金额是一百贯,买卖双方需到开封府国税分局缴纳一贯钱的契税。”
    “第一步,纳税人需要首先找吏员甲,吏员甲专门负责收钱,名为‘收银员’。”
    “收银员收到纳税人一贯钱,就开出来一张一贯钱的收银凭证。”
    “第二步,是要找吏员乙,名为‘开票员’。”
    “纳税人再拿着这张收银凭证,交送到开票员那里,换取面额为一贯钱的‘契税专用税票’,就是您手上正拿着的这张。”
    赵匡胤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税票,这才注意到上面印着“壹贯、开封府契税专用、开宝八年制、当年有效”等字样,他没瞧出这些文字到底是作何用途?
    “第三步,纳税人用浆糊把税票贴到契书的空白处,再交给第三个吏员丙,也叫作‘审核员’,由审核员审核一下契书内容,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何为审核?”
    “其一,是看看契书内容违不违反大宋律法,比如借贷契书上载明的利息,超过了朝廷规定的上限,那就算无效。”
    “其二,是向买卖双方简单问上几句,确认不是自愿交易,不是强买强卖;倘若是买卖人口的身契,就问一问卖主与被卖之人是什么关系,互相是否知道名字籍贯等等,如此便可以扼制人口拐卖。”
    “倘若审核不通过,那么契书作废,缴纳的税钱也是一文钱不退。”
    赵德昭稍作停顿,继续说道:“倘若审核通过,那就由审核在税票上签下日期,并加盖骑缝章——整个缴

第四十七章 国税总局(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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