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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9世纪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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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四章 法治是人治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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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长被乔治骂的抱头鼠窜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
    弗兰克吸取教训,接到起诉书后,两天之内就判处纵火者绞刑。剩下的四个保镖,因为冲击政府机关,妨碍执法人员正当执法等罪名,全部送去挖煤六个月。
    至于那个经理,无罪释放,这家伙从头到尾就没动过手,也就一开始嘴炮了一回,警察一硬,他就软了,彻底低头认罪。
    宣判前,议会针对这个事情曾经讨论过。
    不少人说受害人又没死,何必判绞刑?无期可能比较合适。
    不过乔治坚持己见,他的观点是:“受害人确实没死,不过这跟罪犯有什么关系?受害人没死,是她挣扎求生以及小克鲁格及时救助的结果。他不知道点燃女人的裙子会有什么后果么?如果因为受害人没死就不判处故意纵火杀人的罪犯死刑,这跟嘲讽受害人与救助者有什么区别?你求生你救她就是救我?荒谬!”
    有议员忍不住道:“这似乎不够法治,以前有过相似案例的,那个罪犯也并没有判处死刑。”
    这个案件很有名~有人纵马踩踏伤人,并来回数次,后来伤者自己及时爬到建筑内,还有几个居民持枪警告后,凶手逃之夭夭。不过很快就被抓。结局是受害人残废,凶手被判无期。
    乔治冷笑:“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法治,法治不过是人治的表现形式。”
    众人:“……”
    “如果非要维护法治这张皮,我要说的是,没判处死刑是因为那个案例里,双方都是开拓团的人。而这个不同,罪犯是外人,不受开拓团的庇护。”
    议员惊了:“指挥大人的意思是,因为是外人,所以才要加重?”
    乔治:

第两百零四章 法治是人治的表现形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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