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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9世纪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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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林海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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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方面,确实不好装弹,实践也证明面对排枪齐射毫无胜算,后装枪这时虽然发明但并没有普及。另一方面会被认为是懦夫和胆小鬼。没办法,那时的人就是这么猛。
    所以汤姆提出后让他大跌眼镜的是连乔治都反对,如果他有眼镜的话。
    后来汤姆大骂你们这帮蠢货就不能带两支长枪么,想想你们的老婆孩子,能活着不好么?
    乔治一想也是,小镇人少,能多活一个是一个。50米距离也只能打两轮,第三轮通常就短兵相接了。于是长枪集中使用,树林里打伏击的每人两支,再自带一支转轮,如果他还有的话。骑兵只用大威力转轮手枪。
    这时,连续不断的火光沿着小路接连炸响,飞起的各种东西顿时成了要命的利器。而50米外趴的民兵们欣赏完烟火后,立刻拔出转轮或者端着刺刀就冲了上去。
    印第安人这时已经魂不附体,爆炸后,很多人连家伙都不知道丢在哪了。还活着的幸运儿乱哄哄向来时的道路豕突狼奔。
    马匹也乱窜,还有人被马踩死,身后想起乱糟糟的枪声,这是民兵们在补枪。
    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民兵装弹只需要10秒左右,还有2秒用来瞄准射击。
    印第安人不敢停留,脑中一片空白,使出吃奶的力气全力奔逃。酋长头领一个都看不见了,估计羽毛太多穿的风骚,第一轮就被打死了。不跑等死么?刀子枪支在森林里其实是逃跑的累赘,统统丢掉。
    埋伏的白人肯定也没有马,反正只要我跑的快,就能逃出去。逃命的永远比追击的人跑的更快。
    其实两轮排枪,一通火药爆炸后,印第安人活着的还有将近一半。
    但是战争打的

第十七章 林海血原(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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