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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我是朱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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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百炼成钢 第一百八十七章:不走寻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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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说,然而古文献有明确记载的是在七世纪初开始的唐代。

    唐景龙四年正月“丙寅夜,帝与皇后微行观灯”。是夜放宫女数千人观灯。次日又微行观灯。

    当时认为上元夜天神下降,故从正月十四至十六日三夜均放灯,后增至五夜。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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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元宵节不仅灯火辉煌,且有歌舞百戏填充街巷,“乐声嘈杂十余里”。元宵节吃应节食品“元宵”(当时称圆子)的习俗也早已出现。

    明代仍沿旧习,宫中元宵节前后放假三天,并赐文武群臣及耆老宴,午门置鳌山灯,听人纵观,表示与民同乐。

    大臣们可奉父母来观灯,皇帝并予赏赉。永乐年间一次灯山起火,有不及躲避而死者,帝甚惋惜,以后未再举行,但放假、赐宴如故。

    《明宫史》载,正月十五日上元,内臣宫眷,皆穿灯景补子、服蟒衣。

    灯市十六日更盛,天下繁华咸萃于此,勋戚内眷登楼玩看,了不畏人。

    据晚明人记载,自明初始,“上元十夜灯”,正月初八始至十七日罢。

    京师的灯市在东安门外迤北(今灯市口一带)。做灯者,皆各持所有,到灯市出售。

    “灯之名不一,价有值千金者。”是时四方商贾云集,珠石奇巧,罗绮绸缎,古今异物毕至。

    更有技艺百戏,于市上演出,观者男妇交错,挨肩擦背,热闹非凡。乡村人则扎秫稭作棚,周悬杂灯,门迳曲折,长三四里,入游者一时迷不能出,谓之“黄河九曲灯”。

    有的家人,以小杯子108个盛油夜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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