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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福运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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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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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以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是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顶端,套了一小截细细的竹筒,应该相当于毛笔的笔帽,用来保护笔尖的。
    果然有点粗糙呢。
    “这个是?”秦向儒努力发挥他做机械的想象力,却也无法把面前木棍,和笔墨联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说的清楚:人家这东西,是要蘸着墨汁写字的,还能写得飞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具

第317章 好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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