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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福运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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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写的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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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伴的个子高一点,踮着脚尖探头,一边低声回应:“不知道,笔尖有点细,沾一次墨,好像能写好几个字……握笔的姿势不对,嗯……很不对。”
    接着,补充了更加困惑的声音:“那样握笔,能写出字吗?”
    袁冬初用的的确不是毛笔,这种要求速度的时候,她果断放弃了这段时间习字用的毛笔,而是改用了羽毛笔。
    这时代,写字的主流当然得是毛笔。
    而且对于方块字来说,毛笔书写的、行云流水的美感,绝不是其它写字工具可比拟的。
    袁冬初没打算和主流较劲,也很愿意在这个环境中,练一练行云流水的书写境界。
    但为了应急,她也利用闲暇时间,做了几支用起来比较顺手的鹅毛笔。
    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用鹅毛笔写字时,显得有点内涵。袁冬初没保留羽毛的整体形状,只取用了羽毛的笔管。
    而且这东西做起来着实费事,又是加温、又要掌握削切角度。袁冬初浪费了三十几根羽毛,才做成功三支笔。
    在需要书写速度的当下,这三支笔便排上了用场。
    想她当年,也是从海量作业中奋斗出来的。这时的她,就拿出当年做作业的精气神,下笔如飞,一边做常规询问,一边根据顾客的口述,飞快记录着。
    对她这种不一样的书写工具,顾客还没来得及表示出惊讶,一个收条便塞给他,女子身后的小丫头已经招呼下一个上前。
    另有一个半大小子,客气的对他微笑:“主顾您走好,欢迎再次光临。”
    额,这就是变相撵人了吧?想再看看新鲜的顾客一头黑线。
    但人家小哥说的很客气、很有礼

第314章 写的飞快(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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