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秀。金麟午的助理向吴龙大概讲解了歌场秀的流程,然后拿出合同给吴龙看。
吴龙兑换律师之眼使用卡,认真看着合同。渐渐的,他的眉毛皱了起来。这合同里的一些条款,不用律师之眼,他自己就能看出不对。
首先,选手签订合同之后,有义务听从节目组的一切安排。不得有异议,也不得拒不执行。否则就是违约,要赔偿节目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一切安排,包括节目录制期间,选手对外的信息发布、演唱歌曲选择、出场顺序、以及节目组临时做出的决定等等。
吴龙看到这个,心里嘀咕。节目组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卖惨就卖惨?让当绿叶就当绿叶?让制造话题就制造话题?让按剧本去做,就只能按剧本去做?
再往下看,又一条最重要的条款。
关于所唱歌曲的版权。如果唱的是别人的歌,版权费由节目组和选手各出一半。
如果是选手自己创作的歌曲,则版权归歌场秀节目组。选手可以自己使用。如果想要授权他人使用,需要征得歌场秀节目组同意。
看完合同,吴龙内心知道这个节目他恐怕无法参加。
“金导,这份合同能改吗?”
吴龙借着律师之眼,先说出合同中的一些陷阱。这些陷阱,如果歌场秀节目组不追究,选手不会有事。一旦选手不听话,歌场秀节目组就有可能拿这些合同陷阱要挟选手。
金麟午和他的助理听到吴龙说出合同里暗藏的陷阱,脸上都露出震惊的表情。
吴龙不过是个武夫吧?就算是个会唱歌会弹吉他的武夫,也不可能熟悉合同法吧?
这合同里面的陷阱,是公司的法务部研究出来的
第45章 这个节目,不上也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