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还是他通过各种方法间接的掌握了更多的公司股票,或者他可以影响其他持股人的决定,所以他才能成为说话算话的那个。
这套操作在资本主义发达的联邦非常常见,从规避一些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持有股权越多,在遇到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时承担的责任越多。
联邦可没有公司犯错某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说法,一般法律责任是由作出决策的人来承担。
也有时遇到了一些问题会由整个董事会乃至有职位的股东们来承担。
第一种情况还好说,大多数时候责任都不会落在大股东身上,可万一是第二种情况怎么办?
那么谁手里的股票更多,谁承担的责任也就更多!
这些大资本家们很快就掌握了规避最大法律责任风险的方法,那就是降低自己持有的股份,转由多层套娃方式的持股,让某几家公司来代替自己持有集团公司的股票。
这样听上去……好像有点把裤子脱下来之后再放屁再放屁的感觉,可实际上它很有效。
直接责任降低,间接的责任可能通过很多次递进转变之后已经没有了影响。
在不改变自己对公司实际的控制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可能会遇到的责任,资本家历来都是这么的狡诈。
林奇也是,他持有的股权虽然说是个体中最大的,可实际上还有一部分也在他的手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董事会也好,股东大会也好,不会有人跳出来和他唱反调,并且成功地“夺权”。
对联邦的资本家们来说,赶走公司的发起人,把别人的梦想变现,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甚至是明日之光投资公司也在做类似的事
1342 未来的一部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