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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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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一章 都督可为大明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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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李自成的“顺贼”余部,或招揽,或给以名义。否则迟则生变,北方一旦尽为满虏所有,则划江之治也难得耳。
“必要时候,不吝王侯封赏!”
已经被囚禁在左梦庚军中的江西总督大胆提出授予顺贼余部有能者郡王、国公封号,使之归于大明。
这两份奏疏在内阁那边连票拟都未给出,但却得到了弘光帝的重视,因为这二位总督的看法同他的意见十分吻合,甚至达到了高度一致。
既然李自成都死了,拥兵十万的陆都督是否可以真心拥立于朕呢?
“若都督率部归明,朕给于齐王封号。”
弘光不提撵不撵史可法的事,反倒是再次抛出“诱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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