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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镇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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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大城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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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执行条约上面的内容,暹罗国还必须租借曼谷地区给大明用来驻军。
    第四条,允许大明商人在暹罗国自由经商,不得征收任何税收,必须保证大明商人之安全,大明商人在暹罗国无须服从暹罗国法律管辖。
    后面两条倒是让暹罗王忍不住松口气,还要并不是很要命的要求,仅仅只是割让一点土地和租借一个地方而已,至于什么自由经商,那更不算什么了,只要不算废了自己,另立新的暹罗王什么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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