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如水、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等等品质,其次还需要有一定的监察经验和手法,所以检察官往往需要具备很高的素养。
说起来后世朝代的监察机构,大多都是仿照秦朝的监察制度建立的,可以说秦朝其实开了很多先河。
然而再好的制度,都是要人去执行的,作为皇帝虽然可以选择监察的人员,但是监察的人员却是大臣勋贵们举荐出来的,尤其是秦朝末期,这种垄断尤为严重。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在秦朝做官的六种途径。
征辟:征辟可以说是最适合当时的一种选官方式,具体操作便是丞相经过听闻,得知有这么一个人才,便把人安排在部门里做事,如果你做的好,便可以通过举荐正式得到职位。
然后不止丞相可以,高官们可以,皇帝也可以,只是皇帝毕竟常年处于宫中,这方便的接触也少了。例如秦相李斯走的就是这条仕途,他是从担任相国吕不韦的属吏开始在秦国的宦海生涯的。
还有便是郡一级、县一级的人才选拔,各地官员都是可以提供选拔人才的名单的,发现到晋朝便是传说中的九品中正制。
荐举:如果说征辟是给丞相高官们推举人才的方式,那么荐举便是中层官员推荐人才的方式。现职的官员不仅可以荐举他人担任同级别、次一级别的官吏,甚至还可以推荐成为比自己高一级别的官吏。
这种给自己找上司的行为,也是很厉害。不过荐举也有缺陷,那便是如果你荐举之人犯了罪,你便会受到牵连,基本上都会被免除职位。所以这条一直很慎重。
战功:根据秦律,就连奴隶和贱民都可以拼接战功封爵,这也是为什么大家印象中秦朝首重军功的原
第24章 变法(2/4)